大数据|禁止“大数据杀熟”拟入法:不得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同一款产品或服务 , “熟客”价格总是比新用户更高 。想必 , 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杀熟”情况 。
近年来 , 外卖、旅游等平台“大数据杀熟”屡屡为人诟病 , 但在法律层面 , 一直没有明确限制 。不过好消息来了 , 我国拟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 对“大数据杀熟”进行规范 。
据报道 , 1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 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规制 。
【大数据|禁止“大数据杀熟”拟入法:不得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据悉 , 草案三审稿规定 , 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 , 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
草案三审稿充分赋予个人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自动化决策的权利 , 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 , 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 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 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 , 并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
此外 , 草案三审稿还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和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了区分 , 规定大型互联网平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制定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平台规则;授权国家网信部门针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制定相关规则 。
大数据|禁止“大数据杀熟”拟入法:不得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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