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局|自行购买发热感冒咳嗽药“有讲究”

【药品监督管理局|自行购买发热感冒咳嗽药“有讲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发布提示称:健康码“黄码”“红码”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居民 , 如有感冒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 , 请勿前往药店自行购药服用 , 请自觉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取药 。
药监局还表示 , 疫情期间 , 为了消费者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 如需到药店购药 , 务必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全程佩戴好口罩 , 配合店员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身份证 , 配合开展问询服务和信息实名登记 。
“此前广东省药监局就制定了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 含风寒感冒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阿咖酚散等17个化学药 。 ”广州某连锁药店一位负责人表示 , 药店已将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作为常态化工作重点之一 。
采访人员留意到 , 某药店还开辟了防治感冒类中成药专区 , 白云山复方板蓝根颗粒、口炎清颗粒、感冒灵颗粒以及抗病毒口服液等产品一应俱全 。 “去年至今 , 很多种家庭常备药卖得更好了 。 ”有店员介绍称 。 全媒体采访人员涂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