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普通化妆品备案法规科普系列|不同身份的企业应当如何开通用户权限?

在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中,化妆品用户权限分为境内的注册人或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境内的生产企业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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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注册人/备案人用户权限时,按照生产方式可分为三种情形:自主生产、委托境内生产企业生产、委托境外生产企业生产。当存在多种生产方式时,企业可同时选中三种生产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
当注册人/备案人属于境外时,需要指定境内责任人。企业申请境内责任人用户权限时,根据境外注册人/备案人生产方式的不同,同样可分为三种情形:自主生产、委托境内生产企业生产、委托境外生产企业生产。当存在多种生产方式时,企业可同时选中三种生产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中规定:具有境内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等多重身份的,或者同一境内责任人对应多个境外注册人、备案人的,可以一次性提交全部相关资料,取得相应的用户权限。已有用户可以根据情况补充提供相关资料,增加用户权限。因此,企业在开通用户权限时,可以是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三种权限中的一种,也可以是多种,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五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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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问答小贴士:
Q1
既做注册人,又做备案人,是否需分别
开通注册人,备案人权限?
《条例》第十八条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要求是一致的,符合要求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相关资料一并开通注册人和备案人用户后,即可开展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工作,不需要分别开通注册人、备案人权限。
Q2
哪些注册人、备案人需要指定
境内责任人?
境外的或是港澳台的注册人/备案人。
☆ 境内责任人一定是企业法人,不可以是自然人。
Q3
进口品是否都需要指定境内责任人?
国产品是否不需要指定境内责任人?
不一定。
☆ 请记住两个特殊案例:
(1)如果是境外A公司,委托境内B公司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国产品。A公司需要设立境内责任人。
(2) 如果是境内A公司,委托境外B公司生产的进口品。A公司是注册人/备案人,不需要设立境内责任人。
Q4
【 注册|普通化妆品备案法规科普系列|不同身份的企业应当如何开通用户权限?】什么情况下才需要开通生产企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