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行业|快递诈骗死灰复燃,这种钓鱼快递千万不要收( 二 )



但真正令小雷感到意外的 , 是在简单的搜索后小雷发现这种“代收货款”已经有多年的历史了 。 不过早期不法分子瞄准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人:不法分子以免费赠送为幌子 , 用“价值千元”的工艺品吸引当事人支付“运费” , 实则用代收货款的形式把廉价工业制品卖给当事人 。
而现在的不法分子将目光看向了具有丰富网购经验的年轻人 , 以群发的形式“大海捞针” 。 两种作案手法虽然略有差异 , 但本质上还是相同的“玩法” 。
谁该为此负责?不过话又说回来 , 这种已经有着多年历史的诈骗手法时至今日都能行得通 , 问题究竟出在谁身上?或者我们换个问法 , 谁应该为此负责 。 毫无疑问 , 利用认知差异进行诈骗的不法分子应该为诈骗负主要责任 。 他们伪造地址和单据、像垃圾邮件一样向全社会发送“钓鱼包裹” , 这种“先把你绑上车再骗你补票”的行为 , 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 更是涉嫌违法犯罪 。
但另一方面 , 难道快递公司就没有责任了吗?首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快递应实名“……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 , 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 而“快递陷阱”面单上那些虚假的发件人信息 , 直接证明了有关快递公司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身份核实 。
其次 , 快递员在派件收款时 , 也应该向消费者说明所付费用的组成:哪些是实际运费 , 哪些是代收货款 。 不应将两者混淆在一起 , 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判断 。
除了不法分子和快递公司之外 , 这种“快递陷阱”背后还隐藏着另一个角色 。 我们不妨回想一下 , 当事人之所以会认为这个快递是寄给他的 , 是因为面单上明确记载了自己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但不法分子是怎么拿到这些个人信息的呢?



没错 , “快递陷阱”背后 , 还隐藏着个人信息买卖的环节 。
虽然说互联网上没有隐私 ,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 不法分子之所以能批量向真实地址发送钓鱼快递 , 是因为他们从信息商贩手中买到了大量的真实信息 。 而这些真实信息 , 可能来自我们丢弃的快递面单、没有回收个人简历甚至是随手丢弃的信用卡申请表 。
换句话说 , 只要个人信息泄露的漏洞没有填补 , 这种“快递陷阱”还将继续通过全国的快递网络蔓延 。 在小雷看来 , 想根绝“快递陷阱” , 还需要从严格执行《个人信息安全法》开始 。 与此同时 , 快递行业也应进行全面整顿 , 快递实名制自2016年以来已实施多年 , 但“快递陷阱”的出现意味着快递行业依旧存在执行上的漏洞 , 只要寄件实名制不落实 , 不法分子依旧有可乘之机 。

【手机行业|快递诈骗死灰复燃,这种钓鱼快递千万不要收】至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面对快递陷阱时该怎么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快递可以收 , 钱我不能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