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强制安装EDR,自动驾驶赛道“裁判员”已就位?( 二 )


因此,能够详细记录车辆实际数据的EDR系统,在自动驾驶事故责任判定中,作用将会被放大。
按照我国对于乘用车EDR系统政策,将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来进行。在2022年1月1日起,需要必须满足记录A类数据的要求,包括纵向加速度、防抱死制动系统状态、削波标志、纵向delta-V、最大记录纵向delta-V、达到纵向最大delta-V时间、每分钟转数(RPM)(适用于内燃机和驱动电机)、驾驶员安全带状态、加速器控制(踏板)位置、全开位置的百分比、转向信号开关状态等多项数据;而从2024年1月1日起,则需要满足记录A+B类数据要求,包括横摆角速度,转向角度,挡位,发动机节气门位置,全开位置的百分比,制动踏板位置,驻车系统状态,转向信号开关状态,驾驶员安全带预紧装置展开时间,驾驶员正面气囊展开时间(第二阶段),驾驶员侧面气囊展开时间,驾驶员侧面气帘展开时间,前排乘客安全带状态等数据。愈加完善的数据记录,也将帮助汽车企业在主动安全系统方面的开发中提供更详实的数据支撑。
在交通出行领域,自动驾驶的复杂程度决定了EDR系统并不能完全作为“裁判员”的角色,但对于自动驾驶的发展,EDR系统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当自动驾驶车辆事故判定更标准,更具说服力,那么,我们离真正实现自动驾驶的那天也将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