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福昕软件起诉金山办公侵犯著作权,索赔3500万元( 三 )


“福昕 PDF 引擎”是原告的核心技术,研发过程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付出了极大的成本,《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 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福昕 PDF 引擎”及“福昕 PDF 生成开发包”软件系原 告独立研发并拥有完全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被告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利 益,属于性质极其恶劣的侵权行为。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原告现向福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原告损失。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公司因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请获得赔偿的诉讼,是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本次诉讼请求判令金山办公向公司赔偿损 失人民币 35,000,000 元及向公司支付律师费、公证取证费、复印费等诉讼成本人民币 336,566 元,合计人民币 35,336,566 元。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本次诉讼系公司的依法维权行为,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 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同时,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 pdf|福昕软件起诉金山办公侵犯著作权,索赔3500万元】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