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中国算法治理元年,专家点评2021年度全球十大AI治理事件( 三 )


魏凯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副所长
2021年,备受关注的《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与《网络安全法》共同形成了数据治理法律领域的“三驾马车”,标志着我国数据安全法律架构已初步搭建完成 。在此基础上,聚焦重点行业、新兴技术的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在2021年密集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在数据立法方面的前瞻性和创新性,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
刘亚单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
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是我们在新形势下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性立法、我国第一部数据安全领域的专门法律等相继发布生效,共同构成了我国数据安全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框架,使数据安全保护在上位法层面得到完善,为数据安全释放价值提供了合规指引 。标志着我国数据安全立法保护开启了历史新篇章,为明确数据产权与利用规则奠定了基础,推动了我国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利用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也是全球个人信息法治发展的重大里程碑,对隐私计算等人工智能技术商业利用的合规性操作具有重大意义 。
事件二、欧盟发布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法规草案,呼吁禁止公共场所人脸识别
2021年4月21日,欧盟首次发布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法规草案 。草案中,AI的一系列应用范围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 。当地时间10月6日,欧盟通过禁止警方在公共场所使用面部识别技术的决议,并对其使用AI进行预测性警务活动实施严格限制措施 。(来源:综合自AI科技评论、51cto等)
程祥 ?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
在数据保护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方面,欧盟一直前瞻性地走在立法实践的最前端 。2018年生效的《欧盟数据保护通用条例》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定义了个人数据所有权的规则,推动了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在业界的大规模应用,限制了企业为追逐经济效益而对用户隐私的侵害 。而欧盟2021年4月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法规草案更是立志于为符合伦理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铺平道路,并通过禁止“无差别地大规模监控”来进一步地保护个人隐私 。这些法规的确立揭示了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与公民个人隐私之间的矛盾 。因此,与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相关的隐私保护技术亟待发展,以支撑相关法规的落地实施 。
杨丹辉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禁止公共场所人脸识别,不仅反映出欧盟对AI领域风险防控的高度重视,实则也是其对新一代信息相关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一贯立场,这种相对保守的思路,一方面集中体现了欧盟注重技术治理的“根部”问题及其强大的制度建设能力;另一方面则是欧盟在AI技术创新水平的真实状况 。因此,欧盟利用自身优势,做制度和法规的构建者,并以此争夺治理的话语权 。针对欧盟的这一规定,一些互联网巨头公开反对禁止人脸识别的“一刀切”做法,认为应积极探索更加灵活、富有弹性、平衡效用与安全的监管方式 。
事件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
2021年9月25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提出增进人类福祉、促进公平公正、保护隐私安全、确保可控可信、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伦理素养等6项基本伦理要求 。旨在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伦理指引 。(来源:科技部)